2010-05-09

自己的權利要自己爭取

最近重看了一些自由大道的片段,其實Milk說了一句讓我很有感覺,他說都快四十歲了,還沒真正做過些什麼事。於是他改變到舊金山,成為議員,推動法案,最後被暗殺。

我們每年都走遊行,走了六年,只見人數越來越多,但實質上完全沒有改變。
性向仍被歧視,政府漠視,政客更是公然的鄙視。這樣走了十年二十年,情況還是不會改變。

統計上來說,大約有10%是同志,所以台灣約有230萬人。這10分之1的人,想戀愛只是偷偷來。生病無法探病,伴侶死亡沒有決定權。這些實質的權益都不會因遊行而變得越來越多。

公投法中規定,要有40萬人連署提案才能做立法創制,我們有辦法湊到40萬人來投票嗎? 台北會有40萬名同志願意連署嗎? 高雄會有嗎? 台中會有嗎? 其他地方會有嗎?

現在不行動,以後遇到真愛時也不會有行動。

如果你在將來願意連署,就推我的文章一把! 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要自己爭取---

1 則留言:

Boris 提到...

大推~~

感恩

感謝這兩年所有教導過我的老師,無論是哪一方面的老師。 感謝所有協助過我的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 感謝所有來診的病患,感謝你們的教導。 我衷心的感謝你們,無論有形或無形的。 希望未來我可以有能力提供幫助,即使是一點點都好。 祝你們在新的一年,平安、安詳、和諧、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