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6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2008-08-04
2007-11-07
[網路轉寄]大風無法搖撼一座山!
但值得一讀再讀...
大風無法搖撼一座山! (很棒的觀念和想法 )
當別人對你說了一些刺傷你的話,批評你、羞辱你,你會怎樣?
你會火冒三丈,氣呼呼地罵回去,或是忍氣吞聲地強壓下來?
然後呢?你是否會愈想愈氣,整個情緒都大受影響?
有天,佛陀行經一個村莊,一些前去找他的人對他說話很不客氣,甚至口出穢言。
佛陀站在那裡仔細地、靜靜地聽著,然後說:
「謝謝你們來找我,不過我正趕路,下一村的人還在等我,我必須趕過去。不過等明天回來之後我會有較充裕的時間,到時候如果你們還有什麼話想告訴我,再一起過來好嗎?」
那些人簡直不敢相信他們耳朵所聽到的話,和眼前所看到的情景:這個人是怎麼回事?
其中一個人問佛陀:
「難道你沒有聽見我們說的話嗎?我們把你說得一無是處,你卻沒有任何反應!」
佛陀說:
「假使你要的是我的反應的話,那你來得太晚了,你應該十年前就來的,那時的我就會有所反應。 然而,這十年以來我己經不再被別人所控制,我己經不再是個奴隸,我是自己的主人。 我是根據自己在做事,而不是跟隨別人在反應。」
是的,
如果有人對你生氣,那是「他的」問題;
如果他侮辱你,那是「他的」問題;
如果他粗暴無禮,那仍是「他的」問題。
因為他要怎麼說,怎麼做,那是「他的」修養,你能怎麼辦?
讓我再重複一遍佛陀所說的:
「我己經不再被別人所控制,我己經不再是個奴隸,我是自己的主人。
我是根據自己在做事,而不是跟隨別人在反應。」
你是情緒的主人,而不是奴隸。
曾聽過一則故事─
有個人每天都固定向某報攤買一份報紙,儘管這個攤販的臉一向都很臭,但他還是每次都對小販客氣地說聲謝謝。
有一次和他同行的朋友看到這情形,便問他:
「他每天賣東西都是這種態度嗎?」
「是的。」
「那你為什麼還對他如此客氣?」
那人回答:「我為什麼要讓他決定我的行為?」
是啊!我們為什麼要讓別人的表現來決定自己的行為呢?
2007-09-15
我是個東西
昨天去拔智齒,因為可愛的智齒用45度角來問世,所以不管長得多可愛,還是得拔掉。
在拔的時候還需要動個小手術,所以要麻醉。
翹臀醫師蓋了一塊布在我臉上,把臉和胸都遮著,只露出張開口的嘴。
沒感覺的嘴被一堆東西在裡面攪啊攪的~ 我好像是個物品,而不再是人了。
是啊~ 原來我們依靠感受來定義為人的。
先有感受,然後解釋這感受是苦? 是樂? 然後才有高興與厭惡。
活在感受的世界裡,一但感受消失,就什麼也不是了。
2007-05-26
2006-12-14
2006-11-29
順或逆
2006-10-27
什麼東西值得保護?
釋字第617條
公視新聞 (2006-10-26 22:34)
同志書店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因為販售男體寫真雜志,涉及妨害風化,不但遭到判刑拘役50天確定,部分書籍甚至遭到沒收。不過賴正哲不服判決,認為妨害風 化違反人民表達性言論的自由,有違憲的嫌疑,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今天釋憲結果出來,大法官認為妨害風化這條法令並不違憲。 寫真雜志,到什麼程度涉及妨害風化?有沒有與憲法保障的言論表達或是出版自由相違背?周四大法官第617號解釋,為這個問題定下不違憲的答案。 同志書店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因為販賣男體寫真雜志,而涉及妨害風化罪名,因為不服判決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要求大法官解釋妨害風化到底有沒有違反憲法 保障的基本人權,不過最後大法官的解釋,讓他很失望。 不過在大法官的解釋中,也為晶晶書庫這個案子留下灰色空間。 賴正哲表示,店內對于具爭議內容的書籍都有封上膠膜,應該就不算涉及妨害風化,所以不排除會提議再審。不過所謂的猥褻內容,判斷標準,除了物品有沒有封上 隔離膠膜之外,還包括有沒有藝術性或是教育價值,使得寫真雜志到底是猥褻或是藝術依然有爭議。
大法官對於猥褻品的解釋: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所稱猥褻之資訊、物品,其中「猥褻」雖屬評價性之不確定法律概念,然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為限(本院釋字第四0七號解釋參照),其意義並非一般人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違背。
這跟沒有解釋是一樣的,定義還是很模糊。是個因人而異的概念,會造成執法上的不公。
...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為傳布,或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之行為...
這裡有列出哪些是猥褻物,但這是正面條列的嗎? 還是只是舉例?
重點在兩個大法官的解釋不同意見書,可以學到很多東西。
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不同意見書-許大法官玉秀 (.doc檔)
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不同意見書-林大法官子儀 (.doc檔)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六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表示,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並沒有違憲。不過,大法官許玉秀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本解釋多數意見是所謂男女常態性價值秩序對所謂少數性文化族群的施捨,且過度擴權,不敢贊同。
許玉秀以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波蘭裔法國現代藝術家的畫作「吉他課程」為例,說明猥褻難以判定,她指出,畫中成年女吉他老師與小女孩分別暴露乳房和下體,以兩人的姿勢表現身體和吉他聯想在一起的構思,因每人的解讀不同,被大加讚賞的畫作可能被視為符合兒童遭性虐待的資訊。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上午舉行第一二九一次會議,就同志書店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因妨害風化案件,產生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是否有牴觸憲法疑義,聲請大法官釋憲案,做出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文。
根據解釋文,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散布、播送、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的規定,並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第十一條保障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的本旨,以及法律明確性原則。
許玉秀表示,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是首次肯定憲法對性言論自由和性資訊流通自由的保護,但多數意見卻對為何要保護這兩種自由隻字未提,對憲法保障這兩種自由的理由保持沉默,凸顯多數意見開宗明義保障性言論自由和性資訊流通自由的虛假偽善。
她指出,多數意見真正堅持的是男女共營生活的社會風化,多數意見傲慢地宣示自以為是的性價值主流,卻又虛偽地向他們認定為少數的性文化族群,施捨他們的保障。
許玉秀表示,大法官釋字第四零七號解釋意旨在於保護一般人的性道德感情和社會風化,聲請人希望獲得比釋字第四零七號解釋更有利於性基本權保障的憲法解釋,卻得到一個更落後、充滿歧視的憲法解釋,另外,多數意見所利用的合憲解釋,屬於法律解釋,所依據的憲法意旨模糊,且逾越立法意旨,已過度擴權。
另外,對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是否符合憲法明確性原則,大法官林子儀也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表示,相較釋字第四零七號解釋,本解釋對猥褻出版品雖有若干相對具體的標準,但仍不免於使用抽象、不確定概念,來解釋一個抽象、不確定的概念,規範內容仍非一般人所能合理理解,也並非受規範者所得具體預見,仍舊難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
大法官林子儀的部份比較有趣,其實我讀到的是林大法官覺得,法律不應該來保護多數人的價值觀,這與憲法不合,也就是不同意解釋文裡的「為維持男女生活中之性道德感情與社會風化,立法機關如制定法律加以規範,則釋憲者就立法者關於社會多數共通價值所為之判斷,原則上應予尊重。」
那麼,憲法應該保障的是什麼呢? 答案還是自由。人民有言論的自由,所以性言論也是言論,當然要被保障。發表性言論也是自由言論的一種。以前小學都學過,不防礙他人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所以法律應該要保障人民免於被言論干擾的自由。由此立足點,法律得以制定來規範性言論,使其他人免於被性言論干擾。
所以什麼性質是需要被重視的? 在民主社會裡,「自由」這種不因人而有所不同的值價觀念才是值得重視與保護的。歷史上已經有很多經驗證明,多數人的觀念不一定是正確的。所以不能以多數人的經驗做為判定的標準。要深刻的思考像「自由」這種普遍性原則的價值觀,才是正確的出發點。
一樣的想法也用在宗教上,當真理是普遍性的存在,不因人種、信仰等等因素而不同時,才是真正的真理。這也是孔子說的「吾道一以貫之」。
當有這樣的想法的時候,面對該如何取捨時,便容易得多了。
在同性戀是否可以結婚的議題上面,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例子。
Vincent先生有一系列有趣的文章,可以參考
普遍性原則的範列
真愛本無罪,庸人多自擾
非普遍性原則的範列
請不要讓同志婚姻在台灣通過!
就算信祂,也要下地獄?
The Gospel of Hate 仇恨福音:God Hates Fags!
十二項同性戀不該合法結婚的理由
2006-10-13
「淫」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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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我也對這個問題很困擾
後來忘了看那本書裡提到 「淫」這個字的本義是指「過度」的意思
所以雨下太多,叫做「淫雨」
怎麼反倒後來把淫這個字與色情慾望連在一起 本義反倒失去了
因此不過度,就是不淫,也是戒淫的本義
然後前幾篇網友貼的戒手淫的文章
很明顯文中作者是「過度」了 身體撐受不住
因此戒掉過度的行為後 自然精氣神都轉好
這也是中庸之道啊! 這是一般人的情況
因此如果強制的禁慾也是不好的 有「適當」的性生活對一般人來說是重要的
問題就出在「適當」兩個字,多頻繁的次數才叫適當。
有個講法是比照女性辦理,女生一個月來一次,因此男性也一個月一次即可。
多了就傷身。各位可以依照自己的身體情況做決定。
但對有心修道的人來說 禁慾是有必要的 但也不是無理頭的強制禁慾
南懷瑾先生答問集裡有很好的解答
問:有些男性因為修行禁慾,又練很多硬的功夫,又打拳,結果一個晚上勃起好多次,下不去,該如何對治?
答:這叫「亢陽不悔」,這是非常危險的。腎臟到前列腺一帶都發炎了,這是不正常的。如果他有太太,做愛一次就好了。
問:為什麼人自覺功夫做得好時,性欲就會衝動?
答:你說功夫做得好的時候,性欲就非常衝動,這是好事,恭喜你。但是普通人有什麼辦法? 就是把它用了,把它放出來就好了。放出來就沒有了。注意是「沒有了」,不是「空了」。沒有了,再等到自然的成長,成長得差不多時,它又來了。
中國的道家,畫一隻老虎、畫一條龍,說叫「龍虎鬥」。性欲一來,叫做「猛虎下山」,要吃人了。道家把思想、念頭叫做龍,因為它控制不住、變化無常、呼風喚雨。
所以印度的佛法到了中國,多加了兩個羅漢,一個降龍,一個伏虎,就是這麼來的。原來是沒有的。龍跟虎降伏不下去,什麼功夫都白秏。這一方面的修鍊是唯物的、唯生理的,是最難的功夫。
(中略)
人不健康、生病、衰老了,這個東西就沒有了,可是生理很難過。等到這個來了,身體一愉快了,跟著性欲就起來了。可是這裡你注意喔,那個東西一起來,身體也健康了,精神也來了,很舒服。受得了還是受不了是思想問題、心的問題,這是兩個東西。
好,懂得了這個原理,怎樣把心念清定、轉化,老虎昇華了,這個老虎不是老虎了,那,不得了了。
這一段最後提到要把心念清定轉化,做法就呼應前篇有網友貼的「南懷瑾老師戒淫開示」
不漏精不是指漏精液,修持的人應該在沒有發動精液以前化掉它;道家廣成之說:「情動乎中,必搖其精」,心中有一念,感情一動,精氣已經在散了,精的道理是這個精,不是精蟲的精。
最好的調服方式就是把心念空了。
因此看得出來,戒淫的重點還是要放在心念上的護念。
再節錄一些南傳內觀老師對「性」這個問題的開示,與南老師的觀念不謀而合。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
問答集
問﹕對於性,在內觀的組織之內是如何看待呢?
答:對一位新的內觀學生來說,我們不說你必須有壓抑的禁慾生活,強制的禁慾生活。這是不健康的。這會製造更多的困難,更多 的緊張,更多的難題。所以這是為什麼對內觀學生的忠告是只可與一個配偶的關係,一男一女,以及節制的性關係。如果雙方都是內觀禪修者,有一天他們將會很自 然地對性的需求脫離出來。性是不必要的。自然而然,他們的內心是滿足的,那麼快樂,肉體關係會毫無意義。但是,應該自然地發生,而不是強迫的。所以當一個 人開始修持內觀時,他不一定要禁慾。但是,同時,必須與僅僅一個人的關係;否則,這種瘋狂將持續。那時他的激情繼續倍增,以致無法從中脫離。
問﹕什麼是節制的性關係?
答:節制的性關係是你對於性不會執迷,你不是一位性慾狂者。如果一個人一直的更換性伴侶,那他就是沒有節制。如果你只和一個人,那麼自然地性關係變得少。如果你和許多人有性關係,那麼它會倍增。自然的法則是如此的。當你把汽油倒入火中時,火就會燃燒得更熾盛。
問﹕正當與不正當的性行為之間的差別是什麼?它是不是意願的問題?
答:不是的。性對在家人的生活而言,是有其恰當的地位。它不應該強制地壓抑,因為強制的禁慾生活會產生緊張,從而製造更多 的問題,更多的困難。然而,如果你自由放縱性慾,每當激情生起時放任自己與任何人發生性關係,那麼你絕不能夠擺脫你的激情的心。避免這兩種同樣危險的極 端,正法提供一條中道,一種健康的性行為的表達而仍然允許心靈上的成長,那就是彼此忠誠的一男一女制的性關係。而如果你的伴侶也是內觀禪修者,每當激情生 起時你們雙方觀察它,在身體的感受的層面,就像內觀所培訓你的去做。這樣既不是壓抑也不是自由放縱。透過觀察,你能夠容易地從激情中脫離自己。偶爾夫妻之 間將會有性關係,但是逐漸地他們發展到一個階段,性已完全不具任何意義了。這是真正、自然無淫慾的階段,那時絲毫沒有一絲激情的念頭在心中生起。這種無淫 慾的生活所帶來的喜悅遠超過任何性慾的滿足。你經常覺得那麼滿足,那麼和諧。你必須學習體驗這種真正的快樂。
問﹕在西方,許多人認為任何兩個滿合法年齡者之間的性關係是容許的。
答:那種觀點是遠離正法的。與一個人有性關係,然後,另一個,接著又其他人的人,是倍增他的激情,他的痛苦。你必須忠誠的對一個人,或者過獨身的生活。
2006-08-28
[觀點] 同志議題的佛法觀點 -- 釋昭慧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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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昭慧
(玄奘大學應用倫理研究中心主任)
依佛法觀點,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同志」課題?吾人不妨從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共同特質作一分析:
一、情欲是生理與心理的綜合反應,生理的訊息固然會擾動心理
二、情欲是自體愛所延申出來的境界愛,是我愛所拓展出來的我所愛
三、中國古諺云:「萬惡婬為首」。原因是:情欲本身雖無罪
四、因此,修道者必須戒絕情欲,專修梵行,以獲致心靈的超脫
五、眾生名為「有情」,因此情欲是大多數眾生的自然反應
以上五點,可以說是情欲的共同特質,異性戀與同性戀
也因為佛法對情欲有如上見地,因此在佛教中,同志較未受到宗教性
夫物不得其平則鳴。既然在佛教中,鮮見類似其他宗教對同志不利的
然而,難免還是有些負面的聲音,出現在佛教圈裡。此中最常聽到的
一、同志較諸異性戀者,真有較為深重的業障嗎?是殺、盜、婬
二、同樣的荒謬邏輯,出現在對待女性、殘障、病患、災民
三、退一步言,即使同志的性取向,真有來自惡業招感的成分
四、更何況,同志的身心狀態,大都良好,只要對他們不施以歧視
五、惡業有種種,歧視、壓迫以惱害眾生,正是惡業之一。準此
異性戀主流文化對同志所施加的惡業,只要一日不改,那麼
為了改善前述惡業與苦迫循環無已的不良現況,同志運動實有其必要
九五、八、十六 于尊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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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http://www.shop2000.com.tw
2006-07-19
Is it all the same?
2006-06-19
我們在這裡
只能說,曹先生完全看不見斷背山裡的情,他只看見兩個男人在做愛。如果是這樣,那也沒關係,但如果要寫個評論,也至少看看其他專業電影人的評論,再來寫吧!
請不要有被害妄想症,
我們不想強姦你們的萬寶路男人
(回去照照鏡子,不是每個有屌的我們都愛),
也不想攻擊什麼三千年猶太—基督(Judeo-Christian)文明的價值
(攻擊有什麼好處? 難不成可以統治歐亞美大陸嗎?)
我們只是想提醒你們,我們在這裡。
無論你們同意或不同意,我們一直都在。
只要一點點的包容,世界就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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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7
愛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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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1
近水樓台先得月
愛情也有點像這樣,突然會覺得單身真辛苦,好像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兩個人而設的。逛街也需要兩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去很怪,雙人床太大只能堆枕頭。於是開始想過兩個人的生活,就找啊找,是這個? 還是那個? 要啃下去嗎? 交往之後才發現,原來這跟相像中的不一樣,於是又分手。直到可以一個人去逛街,單獨買電影票,從雙人床的這邊滾到那邊。一切又安靜下來。
這種頻率,是sin還是cos? 唉~說數學太沈重,跟著飄盪比較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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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9
霸王卸甲
舞台劇名稱叫霸王卸甲,講的是五個男人的愛情與婚姻。男人多少會為了愛情而執著,反過頭來救了他們的也是愛情。記得陶子有一次講到李李仁的好,她說:「為了我,他改變了很多。」通常人最愛的是自己,所以肯為對方而改變,是多麼令人動容的一件事。但重點是,對方得先感覺得到啊!
被生活瑣事搞得很煩的男人,往往搞不清楚這些瑣事就是架起生活的支架。只有支架的東西總是難看,於是有點情趣內涵的就成了飾品。如果太在意支架,固然是站的很穩,但失美感,流於單調。太在意內涵,又弱了支架,便會走得傾斜扭倒。從無趣的支架裡,自個兒找些裝飾放上去,就能夠怡然自得。然而這正是世間被稱為娑婆世界的原因所在--只是個堪忍的世界,剛剛好可以忍耐得了的世界。
沒錯! 這種「不再需要英雄」的論調雖然老套,但看戲的人笑得開心,那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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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1
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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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6
內觀與光的波粒二象性:從物理到身心的啟發
在內觀修行中,我們學習如何純粹觀察當下的感受,不執著、不抗拒,並培養平等心。而在量子物理中,光的「波粒二象性」顯示,光既是粒子,又是波, 這種狀態會根據是否被觀察而改變 。這樣的物理現象,竟然與我們的內在經驗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 這篇文章將透過物理學的視角來理解內觀,並探討 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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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 何正吉老師(太極拳13式&鄭子37式太極拳): 台北縣太極拳協會教練、中和市太極拳協會總教練.常務理事;鄭子傳統太極拳研究、教授團體太極拳,參加台北縣比賽保持17年冠軍、太極拳全國比賽-中華盃、中正盃第一名;著作-太極拳教學書及VCD(13式、24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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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底退伍後,渡過人生中難得的春節,緊接著就要進入備戰狀態。 由於時間太短(二月到六月),所以不打算參加補習班。在入伍前買了一套三元及第的書籍,當做準備的教材。作息配合圖書館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的9AM-6PM,中午休息1.5小時,6PM後則是運動及休息時間。以下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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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曰慟哭古人 或問于聖嘆曰:《西厢記》何為而批之刻之也?聖嘆悄然動容,起立而對曰:嗟乎!我亦不知其然,然而于我心則誠不能自已也。今夫浩蕩大劫,自出迄今,我則不知其幾萬萬年月也。幾萬萬年月皆如水逝雲卷,風馳電掣,無不盡去,而至于今年今月而暫有我。此暫有之我,又未嘗不水逝雲卷,風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