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看了一些自由大道的片段,其實Milk說了一句讓我很有感覺,他說都快四十歲了,還沒真正做過些什麼事。於是他改變到舊金山,成為議員,推動法案,最後被暗殺。
我們每年都走遊行,走了六年,只見人數越來越多,但實質上完全沒有改變。
性向仍被歧視,政府漠視,政客更是公然的鄙視。這樣走了十年二十年,情況還是不會改變。
統計上來說,大約有10%是同志,所以台灣約有230萬人。這10分之1的人,想戀愛只是偷偷來。生病無法探病,伴侶死亡沒有決定權。這些實質的權益都不會因遊行而變得越來越多。
公投法中規定,要有40萬人連署提案才能做立法創制,我們有辦法湊到40萬人來投票嗎? 台北會有40萬名同志願意連署嗎? 高雄會有嗎? 台中會有嗎? 其他地方會有嗎?
現在不行動,以後遇到真愛時也不會有行動。
如果你在將來願意連署,就推我的文章一把! 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要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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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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